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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抗議 反對縮編飲水保護區

中央商情網/ 2012.06.13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2年6月13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範圍變更」政策環評會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在外抗議,認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理當全部保護,環署計畫縮編飲用水水質保護範圍是錯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變更」政策環評案,今天下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在會議召開前,到環保署大門前抗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稱,經濟部在民國60年代劃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87年又在其中劃設「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面積小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舉例說明,以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為例,經濟部劃設面積為28萬9600公頃,但環保署所劃的高屏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才17萬5450公頃,僅是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60%。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認為,基於上述因素,高屏溪水質日益惡化與有4成未劃入高屏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延伸出不當開發問題有關。

陳椒華指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變更」政策環評報告中,文字敘述非常漂亮,但實際上卻錯誤百出,有縮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嫌疑,此變更內容將會影響深遠,各地方政府皆可能以此作為在水源區任意開發的依據。

陳椒華表示,所有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地表水及地下水,都應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標準,加以保護才能達成水資源永續目標,「台灣水資源安全已嚴重亮起紅燈,不能理解環保署為何這次還要再提出,如此明顯對水資源、文化資產等有負面影響,但對社會經濟開發有正面影響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變更」政策環評。

陳椒華說,「我們合理懷疑環保署此舉是選舉酬庸,作為未來各地方開發水源區、土地利用等可能性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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