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132.公司名稱: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實際營運所需並使財務結構更健全,故本公司向第一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台灣工業銀行、臺灣銀行等7家金融機構,申請五年期聯合貸款,貸款金額新台幣15億元整。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