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1/06/1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深圳中青寶互動网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變更之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5.變更之內容:經本公司與中青寶互動网絡股份有限公司協議後,雙方同意以簽訂協議書方式,重新議定中青寶互動网絡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地區「玄武豪俠傳」之營運、經銷等相關事宜。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收到中青寶互動网絡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協議書約定應支付之授權金後撤回仲裁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