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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科技: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12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陳建榮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利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元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董事:陳怡君 利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元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YEN TONG TECH INTERNATIONAL(SAMOA) CORP.董事長(3)董事:白先聲(4)獨立董事:李英珍 研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訊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研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5)獨立董事:張簡良彥 僑冠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01年股東常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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