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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成災 勞保局便民服務

中央商情網/ 2012.06.12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2年6月12日電)連日豪雨,全台各地災情頻傳。勞委會勞保局今天表示,勞保、農保、勞退、就保投保單位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只要提出受災證明,一律緩繳保費1個月不計收滯納金。

為協助受災民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啟動「便民服務」,勞保局財務處科長陳銅山做上述表示。

陳銅山說明,災區內相關單位無法按期繳納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時,只要提出稅捐、警消單位及村里長辦公室受災證明,個案申辦緩繳保險費1個月,並可免徵滯納金。勞保局後續將視災情規模,檢討放寬緩徵保費措施。

陳銅山表示,受災證明可洽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警察機關及村里辦公室提出申請。

此外,為簡化勞、農、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手續,陳銅山說,會從速核發豪雨釀災地區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速、簡化原則辦理:投保單位因水災無法代為申請時,申請人可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缺被保險人或申請人印章時,可簽名替代。

陳銅山說明,至於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勞保局同意以郵政匯票寄發款項、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連線查詢、其他證明文件不足時,除以電腦查證,可由被保險人或申請人以切結方式辦理、寄送申請書件時信封請註明「六月水災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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