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1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7/3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70號9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補選兩名獨立董事。新增一名監察人。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3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