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會日期:101/06/12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百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百年度決算報表案。 2、承認一百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民國一百零一年股東常會決議發放股東紅利每股1.7400104元,包括現金股利0.35元及股票股利1.3900104元,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嗣後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及買回庫藏股或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致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變動,影響配股率時,授權董事會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