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保險法 宏泰人壽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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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2年6月12日電)金管會表示,對宏泰人壽業務檢查時發現,公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有理賠人員對其3年內核保簽署的案件,執行理賠簽署的情事,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在100年度對宏泰人壽進行一般性業務檢查時發現,有理賠人員對其3年內曾核保簽署的案件,執行理賠業務簽署的情事,宏泰人壽未落實執行內部理賠處理制度,處新台幣60萬元。

另外,金管會發現,宏泰人壽銷售投資型保單的商品說明書及簡介,有未以顯著方式及字體刊印的情形,違反「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