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查到排廢水//中油高雄廠還未停工先吃4罰單

自由時報/
14 年前
連2天查獲4次 單次最高可罰60萬

〔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這兩天下大雨,中油高雄煉油廠十、十一兩日又被查獲四次利用雨天偷排廢水,依水污法共開出四張罰單,每張最高可裁罰六十萬元。

停工處分 中油說明期限到14日

中油高雄廠原應將雨、污水分流收集,去年被環保署查到偷排廢水,三年累積達五十五次,裁罰兩千六百卅萬元。上個月中旬才被高市環保局查獲三次排放廢水,環保局對放流口RD04排放廢水的相關製程停工處分。依行政法,中油有十天陳述意見,扣除假日,十四日期限到後,市府將開會裁處。

沒想到,還沒收到中油的陳述意見,高市環保局十日凌晨四時許,又發現中油將廢水排入後勁溪;清晨六時許,另接獲民眾報案指後勁溪有不明臭味,懷疑中油排廢水;近十時,高市環保局主秘張瑞琿率稽查人員,偕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等人,果然發現中油排廢水,RD04排放口還漂浮一層油污。張瑞琿要求中油停止排放,並開出第二張罰單。

十日晚間十時及昨日上午九時,稽查人員又兩次查到中油排放廢水,連續兩天共開出四張罰單。

中油高雄煉油廠廠長李順欽解釋,十日下大雨,加上半屏山山區大量雨水流入廠區,暴雨緩衝槽已達高液位,無法繼續收集廠區內逕流廢水,為維護人員及設備安全,向高市環保局報備後排放廢水。但張瑞琿反駁說,中油廠內兩個廢水槽及雨水大排都沒到警戒線,未達毀損設備標準,中油也沒有依法在三個小時內提出說明,因此告發。高市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中油為國營事業,應以身作則,遵守環保法令。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中油無視環保局、環保署連續開罰,仍把廢水排入後勁溪,「這不是偷排問題,而是公然挑戰政府的法令!」也凸顯現行水污法的罰金過低,遠低於業者的獲利,未有嚇阻作用,建議通盤檢討。

李順欽表示,已修訂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大雨時的明溝雨污水,均收集到暴雨緩衝槽至高液面,無法繼續收集為止。中油強調,雨污分流系統改善工程今年底完工後,狀況將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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