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6/112.公司名稱: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函示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101年5月31日止(1)高流動性資產:89,959千元。(2)短期借款:3,279,913千元其中2,927,559千元為十足擔保之額度352,254千元為信用額度,為公司營運購料之用。(3)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473,55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