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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破功 逾半數路段 三年內又開挖

自由時報/ 2012.06.1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台北市九十八至一百年路平專案道路施工案件數共計一百五十八件,其中有五成三,共八十三件的路段在路平完成後不到三年又再度申挖,顯見政府在處理相關管線施工品質、水準令人堪慮。

新工處表示,路平完成後再度開挖的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地下水管破裂,不得不申挖修理,未來會更加強與水處等相關局處的橫向聯繫,於路平時也一併檢修相關管線,避免再次開挖。

民眾常反映道路品質不良,王欣儀發現原因除路平專案施工品質不良外,多為管線施工單位不斷進行申挖,造成路面一直修修補補,修補後的路段就有如被貼上大小、形狀不一的「狗皮膏藥」。

王欣儀再表示,路平專案完成後「最快」申挖的路段為北投區的中央南路一段,該路段路平完成時間為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因自來水處辦理漏水緊急搶修,路平專案完成的「當天」又再度開挖施工。

據統計,台北市九十八至一百年路平專案道路施工案件數共計一百五十八件,其中有八十三件路段於路平專案完成後不到三年又再度申挖;「半年內」再次申挖件數有十六件,申挖不斷的原因多為「搶修漏水」。

王欣儀表示,依市府規定,道路新築、拓寬或辦理多種管線工程整合施工完成後三年內,或道路翻修、改善完成後一年內,不得申請在各該道路內挖掘。但國家重要建設或市政府重大施政有關之管線工程等則不在此限。

王欣儀要求,為減少道路重複、頻繁挖掘銑鋪,市府於執行路平專案前,須責成相關管線施工單位完成橫向聯繫及整合,於執行路平專案時,連同管線需求及管線故障改善等問題一併整頓、施工,避免實施路平後又申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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