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虧損係因政策任務
台電公司則指出,依預算法規定,虧損的國營事業預算書中,不可編列績效獎金,至於年度決算書有出現績效獎金,係經濟部審核,認定台電虧損係因政策任務,可依「績效獎金核發辦法」發放獎金給員工,所有國營事業都依據此辦法核發獎金,並非台電獨有,這也是預算書與決算書有出入的原因。
黃偉哲拿出台電最近送來的一百年度決算書指出,台電的獎金決算數較預算數大增一四五‧六二%,就是因為沒在預算編績效獎金,只編考核獎金;等該年度考量「政策因素」後,再提列績效獎金。所以實際核發獎金會暴增一倍以上。
黃偉哲質疑,台電刻意在編列預算時,壓低獎金總額;再利用決算審查不若預算審查嚴格,藉以大走後門,規避監督。
他說,即便是虧損累累,台電該拿的績效獎金,在實際上執行時一毛都不會少,甚至還多於考核獎金,審計部應予追究、糾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