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祥指出,新聞報導就是傳達事實,如果能以文字讓讀者充分獲取資訊,就不應該過度刺激感官,呈現血腥暴力畫面;況且過度的血腥,也不代表比謹守尺度的報導更接近真實。
管中祥表示,雖然兒童看見不適當的媒體內容,不一定會立即發生暴力行為,但長期觀賞之下,仍會對身心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有兒童將類似畫面視為常態,造成對生命價值的扭曲。
文化大學廣告系副教授紐則勳表示,要降低媒體「腥羶色」報導比例,媒體自律及觀眾他律一樣重要,媒體在報導新聞時,應該回歸傳統的新聞價值判斷,不該過度報導血腥但不重要的新聞;若報導新聞時難以避免兒童不宜情節,也應考量閱聽人感受,盡量淡化處理,而非細部描述。
他也呼籲社會大眾強化媒體識讀能力,當發現媒體不符比例原則地報導腥羶色內容,除了消極的聚看與批評以外,更應主動向媒體反饋意見,要求媒體重視新聞倫理。
紐則勳強調,媒體會以腥羶色報導刺激收視率,觀眾也要負起部分責任,只要觀眾能夠勇敢對這類報導說不,並如實傳達意見,類似情況將可望大為改善,「觀眾的他律是促成媒體自律的重要力量。」
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說,《蘋果日報》處理社會新聞時,諸如照片、動態示意圖等,有時鉅細靡遺,但這些內容是否會造成兒少閱聽人心生恐懼、產生其他負面效果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都必須注意。他說,《蘋果日報》自己應也清楚,其有些報導的描述風格較為腥羶色,如何兼顧兒少傳播權,是《蘋果日報》必須要思考的。
「兒少有獲得健康傳播內容的權利,有權不接觸到兒少不宜的新聞內容」,賴祥蔚認為,壹傳媒的倫理委員會,應對新聞處理更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