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人士認為,酒駕肇事造成重大傷亡,因素很多,並非靠警方強力取締即能奏效,要有效遏止酒駕肇事,根本之道恐怕還是要仿效國外,採取重罰,例如在日本,不管有無酒駕,駕車撞死人,光民事賠償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一輩子恐怕都不能翻身,所以日本人開車上路戰戰兢兢,相當守法,更不用說酒駕,建議應修法對於酒駕致人重傷者,都應判刑六個月以上不得易科罰金,並沒入交通工具。
也有基層員警認為,政府相關單位應從校園開始宣導,從小灌輸學童不酒駕觀念,多管齊下,才能根本遏止酒駕。
根據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一百年中市警方取締酒駕一萬零八百九十三件,比九十九年的九千六百七十三件增加一千二百二十件,但酒駕肇事死亡件數增加六件六人,一○一年一至五月取締酒駕三千九百七十一件,比一百年同期減少一千多件,但酒駕肇事死亡件數卻減少二件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