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丹麥創舉 同志可在教堂結婚

自由時報/ 2012.06.09 00:00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儘管三分之一的丹麥牧師表示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不過丹麥國會七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同意同性戀者有權在教堂內舉行正式婚禮。丹麥第一對同性婚禮最快將於十五日舉行。

這項由丹麥中間偏左政府提出的法案,在國會以八十五票支持、二十四票反對、兩票棄權獲得通過,在一百七十九個席次中,共有六十八名國會議員缺席。

三分之一牧師拒為同志證婚

丹麥宗教暨平權部長薩仁對此表示興奮,她說︰「這是同性與異姓伴侶的平等。」根據該法附件,牧師若認為同性婚禮有違個人信仰,可以拒絕證婚,然而當地主教必須安排替代措施。丹麥旅遊業大亨艾林說,他計畫下週就與交往二十八年的伴侶結婚。他說,「我覺得丹麥已從中世紀向前邁入二○一二。」極右派丹麥人民黨表示︰「婚姻如同人類本身一樣悠久,有些基本是不能改變的,婚姻理應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在國會無席次的基督教民主黨七日宣布,將發動集體訴訟,因為該法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涉及違憲。一份民調顯示,此法案促使約四十四萬基督徒考慮退出其教會,這些人將可加入集體訴訟。維堡主教尼森警告,新法恐有造成教會分裂之虞。

丹麥是同性戀權益的先驅。一九八九年成為全球同意同性伴侶公民結合的首國,自此,同性戀者有權因其結合而獲教會祝福。新法則更進一步,讓同性戀者有權在教會完成所有結婚儀式。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