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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瘦肉精遊行失控 豬農緩起訴

中央社/ 2012.06.0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反對瘦肉精解禁」的養豬協會理事長楊冠章等人被控到農委會集結時,向農委會及員警丟雞蛋,經警3次舉牌命令解散而拒不解散;北檢今天依違反集遊法等罪,將楊男等人緩起訴。

檢方指出,楊男等人為訴求「反對政府開放瘦肉精肉品進口」的目的,今年2月29日向警方申請於3月8日從台北巿濟南路遊行到農委會前集會並進行陳情活動。

經警方核准後,楊男及活動現場發言人的潘姓男子等人當天率領遊行民眾約數千人遊行到農委會,潘男向群眾吆喝稱:「車上有禮物要送農委會,請年輕人上車來搬」等語,便與多名男子手持雞蛋砸向農委會及在現場維持秩序的員警。

警方見狀後,兩度舉牌「警告」,要求停止違法行為,但群眾置之不理;潘男以擴音器向現場民眾稱:「我們把鐵拒馬搬開,年輕的站前面,好不好」等語,群眾則將拒馬推倒後衝破警方所設封鎖線,而直入農委會前廣場。

警方見現場秩序失控,陸續第三次舉牌「命令解散」、第四、五、六、七次舉牌「制止」,但楊男與潘男等人均明知這次集會遊行活動已經警方3次舉牌命令解散,仍繼續率領群眾集結而拒不解散,並持續以擴音器發表演說。

潘男與陳情代表共35人進入農委會,與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交涉協調後,楊男才宣布活動結束,在場群眾才陸續離去;案經北檢檢察官指揮台北巿警察局中正二分局報告偵辦。

檢察官審酌,楊男等人均無前科紀錄,都是純樸農民,素行尚佳,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意,為表達豬農心聲,於集結抗議時,一時情緒失控,經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將楊男等6人緩起訴,須各支付公益團體新台幣2萬元到5萬元不等罰金並書立500字的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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