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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心血遭搶收 海巡署連夜蒐證取締

中央社/ 2012.06.08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608 12:00:27)海巡署中巡局第十二巡防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調機制」通報,大陸福建沿海每年5-8月份進入禁(休)漁期,有不肖大陸漁民藉端越界盜收我海上網具與養殖水產,即由本隊協請台南第一查緝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並結合本署第九海巡隊及第九岸巡總隊編組海上護漁暨取締勤務,於6日凌晨3時見時機成熟,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將擅闖金門縣政府核准「烈嶼海域水產養殖區」內之非法大陸海上船屋帶案進港接受調查。

海巡署第十二巡防區以海巡艇與近岸巡防艇聯合編組方式,於獅嶼至檳榔嶼間我禁限制水域內聯合掃蕩,將大陸海上船屋及相關同行大陸船筏帶回后豐港調查,總計帶案大陸漁民10人、船筏3艘、生蚵3噸餘,由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將違法入境之人、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金門縣政府等相關單位續辦。

管理海上船屋大陸漁工方○○表示,不知該海域已越界,大陸每年固定會有休魚期,沿海全面禁止作業,難以維持生計,遂夥同同村漁民組團,由雇主拖帶大船至該海域為海上基地,備有民生必需品與大型油桶,廉價雇用大陸漁工並隨行數艘漁筏搶收我海上網具與養殖水產回大陸拍賣,年所得達數十萬人民幣。

金門查緝隊表示:本隊獲情後,礙於金門縣烈嶼鄉檳榔嶼海域鄰近大陸地區,海上蒐證不易,本署接獲通報迄今,乃透過多重管道查證,確定該海域有大陸人民集團性違法進出,結合夜間熱顯象儀與高科技雷達長時交互監控,掌握該集團作業習性與違法事證後一網打盡,以保障國人權益與海洋資源維護。

本案之大陸膠筏乃屬犯罪工具,已移送金門地檢署依法查扣,本署與相關單位為保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漁業資源永續經營與海洋環境保育絶不放鬆。民眾若發現走私不法情事,請多利用「118」免付費報案專線電話向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報案,共同為創造安定祥和的社會而努力。

訊息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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