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5月18日向翁姓民眾表示願意以新台幣4000元提前兜售端午節家戶配酒,並交付身分證影本及私章,翁姓男子即支付4000元,並取得收據,6月1日領取家戶配酒時,才發現已被洪姓男子領走,向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控告洪姓男子詐欺。
金湖分局通知洪姓男子到案說明,因證據明確,他坦承確實收受4000元,交付身分證影本及私章,並開立收據,出讓配酒權利給翁姓友人。但因缺錢使用,5月30日領取端午節家戶配酒,並賣給他人。
金湖分局長石進智表示,家戶配酒是金門縣的福利之一,家戶配酒的利潤不錯,容易被不法分子覬覦,衍生詐欺或竊盜等犯罪行為,除加強宣導民眾注意類似詐欺行為,也請民眾妥當保管家戶配酒,以免宵小光顧。
金門端午節家戶配酒5月底起陸續在5鄉鎮配售,到8日截止,合乎資格的縣民支付新台幣4800元就可領取12瓶酒精度53度的高粱酒,酒商則以多出新台幣4000元到4300元的價錢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