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6/072.公司名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6.因應措施: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一)證櫃上字第三四 八六七號函辦理,並揭露以下事項:二、前一個月(一0一年五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58.55% 流動比率:126.43% 速動比率:125.55%三、全體銀行融資額度與使用情形:本公司至一0一年五月底止銀行融資額度為44.80 億元,動用3.95億元(短期借款3.95億元),主要提供總分公司營運週轉之用,目前 還本付息正常。 四、各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情形(截至一0一年五月底):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