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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占用路面凹凸 標線人行道形同虛設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2.06.07 00:00

台北市10年內陸續建置標線型人行道,也就是在路面上劃設綠色漆面的行人專用道。不過有民代發現,很多行人專用道徒具形式,不是被靠邊的汽機車占用,就是路面不平,根本一點也不安全。

台北市交工處近自民國92年起,陸續在巷道劃設行人專用道,目的是將行人和車輛區隔開來,不過這樣的標線卻起不了作用,不僅汽機車違停佔用的情況嚴重,標線型人行道緊鄰水溝蓋,路面凹凹凸凸的,行人不但仍須面臨人車交織的危險,還得當心崎嶇不平的路面。

根據統計,目前台北市共有79條標線型人行道,其中49條在學校週邊、17條位於捷運週邊、其餘13條依用路需求設置,但不僅行人不領情、依舊走在大馬路上,也讓靠邊臨停的車輛無所適從。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質疑,標線型行人道到底是屬於馬路的一部分,僅暫時提供行人權宜使用?或是與實體人行道的功能相同?車輛行駛在標線人行道上,到底算不算違規?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表示,路上看的到的標線型人型道有好幾種不同的型式,有的用防撞桿分離人車,有的卻沒有設置防撞桿,人行道的字樣和圖案不一,東補一塊西補一塊,甚至比走在馬路上還難走。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主秘楊瓊鋒解釋,停車標線規定路側不能停車,以紅線來規範,馬路上本來就是不能停車是無庸置疑的,施工品質的部份會積極改善。未來將會協調當地住戶的同意繼續推動行人專用道,目前人行道的寬度1米,車道最少要2.8米,讓道路的寬度空間底限下盡量規範。

徒具形式的行人專用道,民代批評有如市區自行車道的翻版,欠缺整體規劃,有待市府加強宣導用路觀念,輔以法規釐清路權,提供行人安全的通行空間,也要兼顧汽機車的用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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