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拿好處 蔡淑惠控告李文俊
昨大會二、三讀議程,在法規委員會已對該案提保留發言權的蔡淑惠,說明前南市收費二元、台南縣一.七元,折衷平均一.八五元合理,當市府與業者之間溝通橋樑,以免業者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李文俊則強調,他當天主持法規委員會,因政府投資廿億元,一年只回收二千萬元不成比例,與會者不同意見才退回,但有人標新立異,決議後說要保留發言權,為何她當場不反對?
李文俊說「他懷疑有沒有拿到業者好處」,蔡淑惠當場拍桌動怒,控訴人格侮辱,並強調當年她當有線電視費率委員,要求每月費率從五百五十元減為五百元,業者當年少收一億元,怎可能向業者拿好處。
兩人針鋒相對,爆發激烈口角,議長賴美惠與其他議員穿梭協調;陳文科要求工務局說明,自治條例會不會過跟業者有何關係,遠傳、台灣大哥大都適用,有法才能依法收費。曾順良說,議員有爭議,說出來的話都不好聽,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同事間應相互尊重。
工務局長吳宗榮表示,舊法適用到十二月廿五日,只剩幾個月,屆時恐無法令依據,廿億中央補助,有需求才施設,不是全部花用,中央通過寬頻管道收費標準每公尺一.六三元至二.二五元間。
蔡淑惠強調保留發言權是議事規則,要求法制主任陳育晨說明,陳育晨表示議會內規議員有保留發言權。可是會中仍爭執不休,最後二度表決結果,十七人反對,十五人贊成及十人棄權,該案功敗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