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部分,台北地院認定馬偕醫院未善盡告知義務,在今年三月判決醫院應賠償家屬共二百五十七萬餘元。
彭明正:有告知家屬手術風險
彭明正向檢方表示,他有對患者及其家屬告知手術風險及併發症可能,患者也簽下心導管檢查及治療同意書,事先也有會診心臟外科,對於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出現血管剝離或動脈出血等風險,他無法從事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須由外科醫師才能進行。
有醫師聞起訴案:真讓人心涼
聽到這件起訴案、一家醫學中心主任級的心血管醫師直說:「真的讓人心涼、想退休!」該名醫師說,一般心肌梗塞就有兩成的死亡率,心導管手術出現動脈剝離其實是教科書上就有寫的併發症,一旦出現這個併發症,除了緊急處置,一定是由心臟外科醫師接手處理,就算沒有空的開刀房,也不會撒手不管。
彭明正回應說,他在手術前已詳盡告知手術風險,相關處置也已盡心盡力。馬偕院方表示,彭醫師被起訴,馬偕感到非常遺憾,將持續尋求公正客觀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