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指出,除了直轄市警察局每天執法取締外,各縣市警察局每月配合警政署同步執法兩次、各縣市警察局再規畫八次以及派出所自辦兩次,一個月至少十二次的取締酒駕勤務,透過強力執法,杜絕人情關說,盼能有效降低酒駕事故。
他強調,駕駛人拒絕酒測者,依規定可處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駕照。
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指出,除了直轄市警察局每天執法取締外,各縣市警察局每月配合警政署同步執法兩次、各縣市警察局再規畫八次以及派出所自辦兩次,一個月至少十二次的取締酒駕勤務,透過強力執法,杜絕人情關說,盼能有效降低酒駕事故。
他強調,駕駛人拒絕酒測者,依規定可處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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