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負責勞工招聘和挑選員工的這家公司經理,在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期間,在兩名員工幫助下組織一批移民在梁贊州非法逗留。
消息中指出,該公司總經理伙同員工一起向移民局人員遞交偽造的外國公民登記注冊文件,該文件允許外國公民在俄臨時停留90天至1年。
消息中還指出,被告組織859人在梁贊州非法逗留,獲利約120萬盧布。
根據俄刑法有關團伙組織非法移民的條款,檢察院對該公司經理及員工進行刑事立案,按照該條款規定責任人可被判處5年以下監禁。
梁贊市蘇聯區法院判處該公司總經理3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他的兩名助手分別被判處緩刑2年。此外,這家公司經理還被處以10萬盧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