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接獲檢舉指出,至少有3個社區協會與團體,從民國99年起,以舉辦各式活動為名,向龜山鄉公所申請補助,補助經費達新台幣上千萬元。
由於部分團體在活動結束後所提供核銷發票出現不少疑點,包括提出已歇業的廠商所提供的發票、購買與活動無關的球具、提出大量空白便當收據,當成請款的證明。
檢方掌握的事證包括有體育社團所提出的便當收據為活動廣告商所提供;有社團在舉辦父親節活動中浮報贈品數量;甚至有協會浮報活動花車造價、政令宣導活動費。
桃園檢方一整天指揮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人員,兵分11路搜索,並傳喚17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是否涉嫌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