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廣告看板燈光閃爍,鄰近住戶深受光害困擾,甚至影響行車安全,時有所聞。趙榮耀調查主管機關對光亮度管制的立法與執行情形,他發現,國內光害污染至今沒有相關法令管制,也沒有權責部會承擔光害管理事項。
監察院今天通過趙榮耀所提調查報告,呼籲行政院責成主管部會,儘速推動相關法令立法,並協調其他相關機關共同執行光害污染防治工作。
調查報告指出,目前光害陳情案件以都會型城市較多,以台北市為例,經台北市環保局協調處理的案件,從94年到100年底,約有100件陳情案,其中以陳情廣告招牌(顯示屏幕、燈箱式廣告)案件為最多,陳情燈光(探照燈、廣告看板投射燈、路燈)案件次之。
調查報告表示,光害污染的防治工作,具有全國一致的性質,行政院應本於權責,確立中央立法、執行的方向,再加上,各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相輔相成,落實管理及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