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陳正志在九十年間,因案遭到通緝,隨後潛逃至印尼,化名為「KAOU EK MING」(雷凱傑),九十八年間以印尼華僑身分返回台灣,並取得我國居留權。
隔年陳正志持偽造的印尼瑪朗國家技術學院、瑪朗市國家工藝學院的畢業證書、成績單,向高苑科技大學應徵招生事務處副處長,還曾吹噓擔任過LV皮件設計師及創意總監等職務,且精通義、英、日文,因此順利獲聘,任職期間詐取薪資卅七萬五千元。
陳正志化身「雷凱傑」後依然故我,到處招搖撞騙,因此涉恐嚇罪遭通緝。去年八月,他搭飛機由台東飛往松山時,被航警局發現是通緝犯,等下飛機立即逮捕。
陳正志在訊問過程中還是用「雷凱傑」之名應訊,但警方發現雷凱傑年僅卅二歲,而他則已成中年禿頭,與照片中相差極大,一採指紋後,赫然發現不僅不是雷凱傑,還是逃亡十餘年的通緝犯。
檢方認為,陳男為了逃避通緝,偽造身分、學經歷,嚴重紊亂司法機關、教育體系及入出境管理秩序,犯後仍不知悔改,否認犯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並求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