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宏現年四十歲,東吳大學及約翰馬歇爾法學雙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期結業,九十年調派苗栗地院服務至今,目前為交通法庭法官。他到苗栗不久,即因安置兒童、少年衍生的「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爭議,提出第五九○號釋憲案,這次再因新修正行政罰法爭議,第二次提釋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