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在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若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為此,國民黨黨團也做出因應。立院黨團書記長徐耀昌表示,黨團已經要求黨籍立委在二十日之前,「務必留在台灣」,最後一刻大家要堅守崗位,一定要為內閣團隊好好護航,要讓行政院長陳冲好好發揮所長。徐耀昌說,立法院原本延會到十五日,如果民進黨團在最後一天提出倒閣案,按照規定須在三日內進行實質審查。
不過,也有國民黨立委認為,本會期已經延會一次,十五日為會議的最後一天,若當天才提出不信任案,屆時如何處理,恐會有適法性的爭議。而本會期在十五日結束,立法院進入休會期間,也等於「自然」不處理不信任案。然而,在野立委指出,憲法規定得非常清楚,不信任案提出後,就必須在期限內處理,沒有模糊的空間。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被問及此事時,僅低調回應,「此事還要再研究」。王金平昨另主持朝野協商討論親民黨團所提要求台電暫緩電價上漲,但國民黨團堅持以經濟部已正式對外公告為由,難以暫緩,朝野決定繼續擇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