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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緊急叫救護車 中市擬收費

中央社/ 2012.06.04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 日電)台中市消防局最近救護車出勤多次引發爭議,消防局長廖明川呼籲民眾避免濫用救護車,影響真正需要的人;市府祕書長黃國榮建議採行「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減少救護資源濫用。

在台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期間,多名市議員紛紛針對消防局救護車的勤務提出質詢,廖明川今天在市政會議中就緊急救護議題提出報告,強調消防局會持續做好救護工作,對於認定標準較有爭議個案都將研究改進。

廖明川表示,如果救護車前面出勤的個案是非緊急的,後面的個案是緊急的,就會耽誤到真正需要救護的人,他呼籲民眾應避免濫用救護資源。

對於部分民眾要求救護車載往指定醫療院所而引發的爭議,廖明川指出,中央早已表示「就近送醫」,不論在國內外,都是必要的做法,目前也不會修改法令。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日前有1名住在北區即將臨盆的產婦,向119請求救護車載往西區指定的醫療診所生產,但北區最近的是送往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因此產生爭議。

針對這樣的個案,黃美娜認為,政府確實需要加強宣導,讓民眾認知到「救護車是救急用的!」並形成共識,讓有限的消防救護資源「用在刀口上」。否則,當發生救護車載送非緊急個案,而耽誤到緊急個案,可能會讓真正需要救護的民眾求助無門。

黃國榮指出,非緊急救護案件層出不窮,目前桃園、新竹等縣市都已實施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因應,現在應是台中市跟進實施的時機,請消防局研議相關辦法,透過合理的收費制度,多少發揮遏止非緊急救護濫用救護車的作用,他相信民眾也會支持這樣的政策。

副市長徐中雄建議,所謂「就近」應以時間長短為標準,可打破目前以行政區劃分的模式,改為「山、海、屯、都會區」等4區來做為緊急救護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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