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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銷手法 消保處籲注意

中央社/ 2012.06.04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4日電)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儘管政府訂有相關規範,但民眾購買保險若發生消費爭議,除舉證困難外,消費者仍需付出大量時間及精力解決,呼籲民眾在聽取保險公司人員說明時應審慎考慮。

由於消費者常在不完全了解保單內容或遭誤導的情況下,簽署大額金錢及長期投資或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產品,導致消費爭議逐年增加,日前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也提醒消費者注意;消保處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再次提醒民眾,以避免該類糾紛再次發生。

消保處表示,香港消委會日前所列舉的案例,主要爭議點在於76歲高齡長者被誘導購買10期保單、61歲退休人員被推銷購買投資型保單30個月,月繳4萬元港幣、消費者遭誤導保單利息及紅利皆有保證等,這些案例也是國內民眾購買保險時常發生的糾紛。

消保處並提醒民眾,儘管政府訂有相關規範,但經由上述案例的爭議處理過程可知,購買保險發生消費爭議,除了舉證困難,無法獲得合理解決外,即使最後業者與消費者達成和解,消費者仍需付出大量的時間及精力。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聽取保險公司人員說明時應審慎考慮,避免類似糾紛再次發生。

消保處表示,若民眾發生保險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或可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http://www.cpc.foi.org.tw)申請評議,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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