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 開始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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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圖說: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活動,開始地方初選報名作業。(翻攝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

欣傳媒 | 記者羅沁穎/台北報導

近來大家對環境教育越來越重視,為倡導環境教育工作,行政院環保署舉辦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活動,即日起開始地方初選報名作業。

為鼓勵民間團體、民營事業、各級學校機關、公營事業單位、社區、個人投入環境教育工作,「國家環境教育獎」將分為兩階段進行甄選,初選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獎勵共分團體、民營事業、學校、機關、社區與個人六組,獲得地方初選的前三名及優等獎可獲得獎勵,各組第一名則可參加全國競賽,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特優的團體或社區單位,將可獲得獎金一百萬元,個人特優也能獲得獎金十萬元。

花蓮縣環保局也特別訂出地方遴選要點,將選出各組前三名及優等獎進行獎勵,獲得各組初選第一名者,將可代表本縣參加全國競賽。各團體或個人有意參選者,可向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中心報名。

環保局長鮑明鈞表示,為配合環境教育法實施,以及縣長傅崐萁打造花蓮成為「低碳觀光城市」的縣政理念,縣府團隊不僅在今年1月成立了全國第一座環境永續教育中心;為辦理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選作業,更特別訂出地方遴選要點。

鮑明鈞也特別呼籲在本縣環境教育推展有功的團體及設籍於本縣的個人能當仁不讓、踴躍參加這次地方初選活動,希望鼓勵更多團體及民眾投入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的行列,並且落實花蓮縣成為低碳觀光旅遊的幸福大縣。

花蓮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地方初選作業從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受理報名,7月開始進行地方初選作業,歡迎對環境教育推展有實績的單位及個人報名參賽;代表本縣參與全國競賽獲獎的團體或個人,行政院環保署將頒予獎金及獎座以茲鼓勵。團體與社區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一百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廿萬元;個人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十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二萬元;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50%之財團法人之特優及優等獎均可獲頒獎座,可透過網路下載表單報名。

【延伸資訊】報名網站:http://www.epa.gov.tw/諮詢電話:03-835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