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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祥:兩岸合辦傳媒有助和平

中央商情網/ 2012.06.02 00:00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天津2012年6月2日電)中央通訊社董事長陳國祥建議,應開放兩岸透過網路媒體與行動裝置合辦傳媒,合資、合營、合編,在兩岸發行或落地,可促進彼此趨同性、統合性發展,更有助於兩岸和平發展。

25年前大力推動兩岸新聞交流的陳國祥,上午在天津出席雙邊媒體合作發展高層峰會,會後發表上述看法。

陳國祥認為,在網路媒體蓬勃發展的新傳媒時代,兩岸新聞交流獲得了新的工具與平台,可以積極開展,有效推進。當前最值得立即開展的交流事項應是運用網路媒體與行動裝置展開合辦傳媒。

他分析指出,目前兩岸新聞理念和媒體體制差異很大,新聞交流確實存有障礙,難以深化。為了促進兩岸人民可建立共同認知,進而朝更加統合的方向邁進,應務實找出具體可行方案,突破現狀。

陳國祥說,以中國大陸目前政策與體制而言,要求台灣的傳媒直接登陸發行或落地,恐怕不切實際,開放「兩岸合辦傳媒」比較切實可行,讓兩岸媒體業者從網路媒體下手,合資、合營、合編適合於網路及行動裝置閱聽的傳媒。

他分析,兩岸業者合辦傳媒首要好處是,經由兩岸媒體工作者共同製作,可將傳播內容作適度調整與修飾,使其比較不會尖銳地觸犯各區的禁忌。

他說,另一好處是,各自提供所屬區域的傳播內容,自然比較可能符合實情,切中要害。經由兩岸合營傳媒在兩地發行或落地,可增進兩岸相互瞭解,建立更多共同認知,從而可促進彼此的趨同性以及統合性發展。

陳國祥主張,兩岸合辦傳媒可秉持「先易後難」的原則。例如可以先辦「手機報」,再辦網路媒體、期刊,進而延伸到電視、報紙等較複雜的媒體;可先辦以特定對象為目標受眾的媒體,再擴延至特定受眾的媒體;

至於媒體的內容,陳國祥建議,可先開放專門領域的媒體,如財經、科技、娛樂、體育,再及於綜合類媒體;在合作主體上,可先開放給現有媒體經營者,再開放給新進經營者。

他說,如此循序漸進推展下去,必定可為兩岸之間和平發展與統合添增動力,厚植基石。

陳國祥當年擔任自立晚報總編輯時,就抱持著兩岸交流,媒體先行的責任與概念,因此催生時任自晚記者李永得、徐璐突破台灣政府禁令,經由日本前往大陸採訪。陳國祥也曾擔任中國時報總編輯、中時晚報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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