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邱俊福/綜合報導〕北市1名女大學生前年心臟不適,打119叫救護車,消防局救護員張文良卻趁她全身無力,加以襲胸並用左手手指性侵,張某因左手指縫有女學生DNA被起訴,士林地院昨不採信張某「脫手套時誤觸手套外DNA」說法,重判他4年10月;本案仍可上訴。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張某即使脫手套,也應是右手沾染,認為女大生與張某素昧平生,不會隨便誣陷,昨重判張某4年10月。台北市消防局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張某已被停職,消防局將視判決再決定懲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