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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從天降 國道旁住戶險釀車禍

自由時報/ 2012.06.0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林嘉東/新北報導〕國道被「芳鄰」當成自家後院垃圾場?

落在快車道中央 車子急煞車

上月24日下午6點19分時,民眾開車行經國道1號汐止系統,駛經汐萬路匝道約200公尺,忽見右方一棟約5層樓的民宅,2樓陽台有男子拿了一包疑似垃圾的白色物品,只見他算準車輛通過的時間差,右手猛力一拋,白色物品飛出,呈拋物線掉落在國道快車道中央,一輛黑色自小客車緊急煞車,後方駕駛也忙將車靠右行駛,才未發生車禍。

丟完沒事? 行車記錄器拍下

男子丟完垃圾就轉身進屋,民眾將行車記錄器畫面上傳網路,網友「pinglon」嘲諷「垃圾哥好會拋」;「cv8851」指責觸犯公共危險罪;「happy074149」則叫PO文者去檢舉,讓垃圾哥上新聞。

記者循線找到垃圾哥所住的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一段某公寓,上樓拜訪並出示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影像,屋主廖姓婦人看過後坦承,「沒有錯,丟包男子站的陽台就是我家。」

廖婦說「垃圾應是我兒子丟的,他患有智能障礙,雖有定期吃藥,但情緒不穩時,還會打我、咬我,我和先生也很困擾,我以後會好好管教,不會讓此事再發生。」

智障男子所為 警偵辦釐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副隊長婁治強表示,在國道亂丟東西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車行國道時速動輒破百公里,異物若直接擊中,或輪胎輾過彈跳、撞中後方車輛,一旦駕駛反應不及,易釀嚴重傷亡;因男子所住地屬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轄區,相關案情仍待汐止分局偵辦後釐清。

婁治強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發生在高速公路,則加重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導致交通事故則加倍處罰,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地方環保單位對亂丟垃圾也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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