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家按摩院工作的蔡姓(33歲)與蘇姓(30歲)男子,日前晚間下班後,兩人及其他同事在公司喝了幾瓶啤酒,接著到海產店續攤,一直到隔天凌晨近3時許,已有酒意的蔡某,騎車搭載蘇返回公司宿舍休息。
重度視障又無照
途中蔡疑因不勝酒力,導致注意力及控制力降低,加上本身重度視障又無照駕駛,機車擦撞到一輛停放路旁停車格的自小客,雙雙連人帶車倒地,機車車頭凹陷,自小客右後輪及右後保險桿也有破損。
事發突然,後座的蘇來不及反應,左額頭受傷較嚴重,蔡顧不得自己臉部傷勢,馬上扶起機車載蘇先回公司,再打119送醫。
警一度懷疑頂罪
警方獲報趕來處理,發現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蔡是重度視障人士,懷疑他涉嫌頂替,當得知蘇是全盲,視力比蔡還不好,根本無法騎車,才釐清疑慮,隨即對蔡酒測,酒測值為超過法定標準值0.55毫克,不過警方進一步清查,赫然發現蔡根本沒有駕照,無照上路,另外吃一張無照駕駛罰單。
蔡警訊中供稱,吃消夜時喝了幾罐啤酒,原以為沒大礙,考量自己視力不好,機車時速約維持20至30公里,未料還是發生車禍,對同事也覺得不好意思,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