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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建議:酒測值降至○.一五毫克

中時電子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2012.06.01 00:00
為避免酒駕肇事悲劇不斷重演,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建議交通部修改法令,將酒測值由每公升○.二五毫克降為○.一五毫克,朝「零容忍」方向處理,並提高酒駕罰鍰至三萬以上九萬元以下;至於酒駕累犯,內政部已建議交通部,將汽車沒入的規定納入修法中。

日前葉姓大學生酒駕肇事,造成二人死亡,遭檢方求處七年徒刑。朝野立委昨天於內政委員會中質疑刑責過輕,應修法加重刑責。

李鴻源答詢時不願對個案發表評論,但他也說,若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蓄意殺人,他個人認為求刑七年太輕,不符比例原則。至於,要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過失殺人,還是蓄意殺人,需要討論。

李鴻源說,內政部除加強取締酒駕外,也已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參考日本將酒測值從每公升○.二五毫克降至○.一五毫克,以符合社會大眾對「零容忍度」的期待。

對於罰金部份,李鴻源表示,內政部也已建議交通部修正相關法令,並多次函請交通部配合《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罰金額度,將現行酒駕罰鍰修正提高至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加重酒駕處罰;交通部函覆表示將參酌研修。

針對酒駕累犯,李鴻源則說,內政部也建議交通部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汽車沒入的相關規定,合併納入研議修法,有效遏止酒駕。

李鴻源坦言,目前將酒駕容忍度降低或提高罰鍰的作法,都稍嫌消極;若能達成酒駕致死視為蓄意殺人的社會共識,才會讓民眾更重視相關問題。如何在法律上有較合理刑度,內政部尊重法界人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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