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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重環評 環團:違法在先應先拆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5.31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5.31 楊宗興/台北報導

爭議多時的美麗灣渡假村今年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然而台東縣政府卻決定在本週六(6月2日)重啟環評程序,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批評,縣府此舉等於是在替業者護航讓其就地合法。他認為,美麗灣從規避環評到環評無效,已經是非法存在於杉原沙灘上,應該先拆除後再討論環評與否,否則台灣的程序正義將蕩然無存。

今(31)日中午的「開放編輯室」節目邀請蔡中岳,來與網友分析美麗灣環評爭議的前因後果,到底是什麼樣的利益讓縣府、業者無視法律?為什麼一棟環評違法、建照雜照無效的建築可以蓋在沙灘上?目前屹立在海灘上的飯店建築該如何處置?

蔡中岳指出,台東縣政府於民國93年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信集團營運,然而美立信卻推出了一個大型的美麗灣渡假村,原本基地面積將近有6公頃,但業者卻把土地切割為5公頃與0.9997公頃,先期只開發0.9997公頃的部分,意圖規避《環評法》1公頃以上必須環評的規定,也被台東縣政府接受。

蔡中岳進一步指出,後來在環保團體的壓力之下,美立信終於妥協,將6公頃基地提出環評,但在縣府「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下,縣府環保局主導的環評會通過美麗灣的環評,不過後來在民間團體提告後,終於在今年初遭判環評無效。但司法並未嚇阻業者與縣府,縣府仍然無視飯店建築違法矗立沙灘的事實。

蔡中岳表示,縣府不斷拿出「信賴保護原則」來解釋為何不必拆除「違建」飯店,但所謂的信賴保護,應該是保護「善意的第三人」,像美立信這種一開始就意圖規避環評、違法施工的業者,縣府憑什麼保護?

蔡中岳強調,程序正義是民主法治社會不應該被挑戰的底線,如果美麗灣環評可以這樣被護航通過,並趕上今年7月正式營運迎接暑假人潮,那公平正義將蕩然無存,而且美麗灣附近,目前將近6、7個類似的開發計畫將會比照辦理,東部地區的海岸與環境將受到嚴重的衝擊。

蔡中岳認為,中央政府應該積極介入美麗灣環評,尤其是美麗灣的設施及規模已經達到「觀光飯店」的標準,依法應由中央層級的觀光局來主管,並由中央層級的環保署來進行環評程序,以維持環評程序的嚴謹性與專業性。他強調,在環評前更應該把目前的違建拆除,先把環境回復到原始狀態,再來談環評的程序。

蔡中岳呼籲,民眾除了可以拒絕去美麗信集團的其他事業消費,也可以在週六親自來一趟台東,用公民的力量來監督台東縣政府的違法亂紀之舉。他認為美麗灣應該成為一個教訓,讓我們反省東部到底需要怎樣的發展模式?是複製墾丁的沙攤、人潮、比基尼,還是可以有更深度、更有助當地經濟的觀光發展模式?[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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