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壽險業的RBC計算,是自有資本除以風險資產,但因應全球股市波動加劇,金管會去年所公布的暫行措施是,在計算自有資本時,未實現損失以往是用評價日的收盤價計算,改以半年均價計算。
金管會表示,鑑於目前歐債的問題尚未能實質解決,短期內金融市場尚未明朗,而壽險業為重要的機構法人,資本適足率(RBC)的計算方式將影響其經營決策及財務穩健性,所以決議今年上半年計算RBC時,仍可沿用去年的計算方式。
金管會解釋,若收盤價有未實現利益者,壽險業仍須以收盤價評價;若均價與收盤價都是未實現損失,則可以選擇以損失較小認列;若均價計算是利益,收盤價是損失時,雖不用認列損失,但也不能認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