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空大生招收門檻 政院放寬

中央商情網/ 2012.05.31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2年5月3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空中大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得招收已取得在台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外國人、香港、澳門居民及大陸地區人民為全修生或選修生。

教育部指出,空中大學設置條例於民國74年6月公布,施行至今歷經2次修正,為因應資訊科技的進步及高等教育環境變遷,因此提出修正。

草案放寬入學修讀學士學位的全修生年齡,刪除入學資格須年滿20歲的規定。

草案規定,空中大學採學分制,副學士學位應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80學分;學士學位不得少於128學分;碩士學位應修學分數及獲得學位須通過的各項考核規定,由空大訂定。

草案明訂空中大學得設跨系的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有關學分學程及學位學程的定義、設立條件、程序及考核等事項,依大學法相關規定辦理;草案並增訂空中大學得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