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興昌撤銷101年7月30日股東常會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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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 期:2012年05月31日公司名稱:高興昌(2008)主 旨:本公司撤銷101年7月30日股東常會之召集發言人:林子惠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5/312.公司名稱: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集保公司申請提供證券所有人名冊,集保公司發文本公司表示,集保公司之立場,僅得就經濟部具有公示效果之登記資料為認定之要件,因無從判定是否有董事會之存在,而無法提供證券所有人名冊,以致股東常會無法召集。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份之股東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俟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完成改選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再召集股東常會。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集保公司發文字號-保結股字第1010085181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