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祥全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補充
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優先考量,並符合法令規定之人中選定,
若為本公司之內部人及關係人,則其可能應募人之名單、選擇方式與
目的、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說明如下:
(1)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與公司之關係
1.廣砷投資有限公司/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
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2.人仲股份有限公司/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
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本公司之法人監察人
3.陳碧華/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
助益者/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4.李信隆/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
助益者/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配偶
5.黃一立/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籃坤元/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本公司董事
7.楊怡潔/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本公司董事
8.李國隆/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本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9.李貴華/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本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10.陳碧珠/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2)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法人應募人/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與公司之關係
1.廣砷投資有限公司/李國隆(100%)/為本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2.人仲股份有限公司/黃志文(62%)、劉忠敏(17%)、林姿伶(14%)
、陳湘琪(3%)、李秋香(4%)/黃志文(子公司旭能光電董事長)、
劉忠敏(無)、林姿伶(無)、陳湘琪(子公司旭能光電特別助理)、
李秋香(無)。6.因應措施:補充之相關內容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說明法人應募人之前十名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