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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自治條例 未過關

自由時報/ 2012.05.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審查「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由於在野議員憂心公投引發政治對立、濫用及增加行政經費,主席李文俊與吳通龍不表決,在場五位委員不記名表決後,以三比二否決該條例,不過,支持該案的民進黨陳怡珍、李退之要求保留發言權,大會公決尚有「敗部復活」機會。

民政局提送南市公投自治條例草案,極力催生地方公投法的議員郭國文也提「議員版」,雙方「協商版」昨在法規委員會審議。

國民黨議員盧崑福表示,他不反對公投,但公投難免有政黨立場,恐引發地方對立;無盟議員蔡淑惠認為,以公費補助提案人不恰當,恐導致提案浮濫,選委會給予行政協助即可;洪玉鳳指出,一旦開放公投,地方民眾若有不滿動輒公投,反而增加市府行政負擔,恐永無寧日。

大會公決仍有敗部復活機會

民進黨議員郭國文強調,公投法雖有政治性,但不是政黨法案,公投法是讓民眾參與公共政策工具之一,也是化解重大爭議、減少耗費社會成本最佳途徑,況且公投議題限定地方性,絕不會出現統獨之類爭議性公投。

李退之和陳怡珍也強調,中央已有公投法,且是國民黨執政立院通過,有一定授權地方,市議會阻擋地方公投自治條例,等於限制人民公投權,恐有違憲之嫌。

由於朝野議員意見分歧,經在場盧崑福、蔡淑惠、蔡玉枝和陳怡珍、李退之五位委員表決,最後三比二否決該案,但五位議員都舉手保留發言權,大會三讀尚有「交鋒」。

郭國文深表遺憾但尊重委員會決議,日後仍不放棄推動這攸關市民權益的法案。

郭國文表示,也許因認知差異,導致法案被退回;全國已十個縣市完成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立法,台南升格直轄市後,市民主權更不能置身事外,許多市政議題必須交付民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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