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基金會日前接到匿名舉證,表示一家名為「香港大華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商公司,不斷施壓要求在苗栗設置捲菸工廠。
一面享稅金優惠 一面賺暴利
姚思遠指出,因為進口菸品的關稅課徵達進口價的二十七%,在台設廠所進口菸草原料關稅課徵為每公斤十五%,但這種一面優惠,一面製造「死亡產品」賺取暴利的行為,絕不可取。
通路商︰小公司生產規模不大
菸業協會發表聲明表示,「菸草框架公約」(FCTC)要求排除對政府決策與立法的「不當影響」,但並沒有摒除菸草產業,希望外界勿刻意扭曲「菸草框架公約」的原意。通路商則表示,苗栗這家捲菸廠屬於小型公司,去年五月在我國登記設立,預估初期生產規模應該不大。
苗栗縣財政處菸酒科科長徐崇堯表示,沒有接到財政部轉來的業者投資設廠申請案;苗栗縣籍立委陳超明表示,大華公司業者是苗栗縣籍台商,未來製造的香菸專供外銷。依業者說法,如果能在苗栗縣後龍鎮設捲菸廠,可提供六百到八百個就業機會。
財政部國庫署長凌忠嫄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菸酒業者設廠的門檻極高,若要在苗栗設置捲菸廠,還要符合園區設置要件。若符合條件,財政部沒有禁止設置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