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度績效:100年度復查案件於2個月內審結之比率為55.31%,較99年度37.17%,提升約18.14%,期限內結案顯著提升。
二、辦案品質: 100年度復查案件未提起訴願之比率高達86.82%,較99年度83.16%,折服率成長3.66%。
三、作業管制:訂有行政救濟業務處理作業規定,並詳載於工作手冊,逐案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並設有稽催管制方式,限時辦結。
四、疏減訟源:100年度新收復查案件數為966件,較99年度1232件減少266件,減幅達21.59%。此外,加強運用協談機制與進口人溝通後,進口人主動撤回案件,100年度在復查階段有389件,占100年度辦結案件(933件)之41.69%,成效卓著。
五、研究改進:定期舉辦「行政救濟撤銷案件分析研討會」,製作復查案件原處分被撤銷態樣表、復查案件概況表、減少行政救濟被撤銷建議事項等相關表報,張貼於內部網頁,發揮自省功能;外部網頁張貼復查決定書及「關稅及緝私條例之行政救濟程序」宣導小冊,使資訊共享,提升民眾相關知識。
該局表示,為提升行政救濟案件之品質及效率,將續依照來函建議事項強化精進,俾達成疏減訟源及維護人民權益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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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420-2951分機6110
訊息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