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2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發言人張特少將於民國101年5月31日離職,茲變更本公司發言人為吳琳筣,特此公告。詳見歌林網站www.koli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