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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設算所得課徵/個人證所稅 8500點起徵

自由時報/ 2012.05.29 00:00
馬政府終於找到下台階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張舒婷、鄭琪芳、李宇欣/台北報導〕紛擾多時,造成台股重挫的證所稅案,國民黨已整合出單一版本,找到了下台階,此一風波似乎即將落幕。

國民黨整合出單一版本

國民黨版的重點在於對自然人採雙軌制,投資人可以自行選擇設算所得制,將證所稅課稅率與股價指數連動,並以八五○○點以上為起徵點,每一千點加徵千分之○.二證所稅,亦即指數八五○○到九四九九點時,加徵千分之○.二的證所稅;九五○○到一○四九九點,加徵千分之○.四的證所稅;一○五○○點以上,加徵千分之○.六的證所稅。業界普遍認為此一方案,形同在指數高檔時微幅調高證交稅,為衝擊最小的版本。

個人採雙軌制可二選一

國民黨團昨晚與財政部長劉憶如及金管會討論,敲定證所稅整合版本,在法人部分,採最低稅負制,稅率設定十二%至十五%,扣除額五十萬元,並享有持有一年以上,所得減半課徵的長期優惠。個人部分則採「設算所得課徵」及「核實課徵」二擇一,於初次開戶時或每年規定期間內選擇課稅方式,一旦選定,當年度就不能更改,未申報者一律視為選擇設算所得方式。

設算制與股價指數連動

其中,「設算所得」與股價指數連動,分成八五○○至九四九九點、九五○○至一○四九九點、一○五○○點以上三個級距,再以賣股金額的○.一%、○.二%、○.三%設算證券交易所得,稅率一概為二十%,且沒有長期優惠;此外,IPO後初次交易股票(承銷十張以上)、未上市櫃(含興櫃)股票等,不適用設算所得方式。

核實制併入綜所稅課徵

若選擇「核實課徵」方式,則併入綜所稅課徵,稅率五%至四十%,課稅所得依收入扣除掉成本或費用,並以平均成本法認定成本,盈虧可互抵三年,並享有長期優惠,持有一年以上所得減半課稅,但未採用政院版的四百萬元免稅額及證交稅可抵證所稅的設計。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雖然「設算所得」在指數八五○○點以上才課稅,但因IPO及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要納入綜所稅申報,初估可增加稅收一百億元以上。

民進黨團昨也提出證所稅版本,原則上參考林全版,個人部分就賣股金額就源扣繳千分之一,扣繳金額累計若超過當年證券交易所得二十%或有虧損,可申報退稅;但育成基金、創投基金或長期持有的投資人,持有兩年以上所得減半、四年以上減少六十%、五年以上減少八十%。法人則直接納入營所稅課徵,稅率十七%,長期持有二、三、四、五年,所得分別減二十%、四十%、六十%、八十%。

國民黨原本未堅持本會期一定要通過證所稅,如今態度明顯改變。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昨指出,當初認為版本多,擔心難以整合,如今藍營提案立委都願意整合,沒想到會如此順利;這個版本未來還要經黨團大會程序確認同意,日後財委會審查時將以修正動議提出,希望在野黨團不要提出交付朝野協商,讓證所稅案有機會在六月中旬休會前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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