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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有意見 新北市府:再溝通

自由時報/ 2012.05.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黃維助、陳璟民、翁聿煌/新北報導〕針對營建署長葉世文聲稱,在林口運動公園興建世大運選手村於法不合,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芥佑說,在林口國宅預定地興建選手村是經過中央與地方多次開會達成的共識,中央應該會尊重地方的意見,營建署如果有新的不同意見,新北市樂意進一步再溝通,但協調多次才達成共識,不是一個單位可以輕易說推翻就推翻。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主任秘書邱敬斌說,規劃興建選手村的用地在都市計畫範圍內,使用分區是國宅用地,地點在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路口一帶,包含現有的林口運動公園、棒球場與對面的綠地,屬國有財產局管轄。

政院:將會商解決之道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指出,世大運是國家爭取到的重大體育活動,選手村的設置也是在世大運準備工作的範圍,政院當然會協助,之前已請營建署等單位研議林口國宅預定地做為選手村設置地點的可行性,包括相關法令規定的適用、涉及的經費需求等各層面的問題,等詳細評估報告報院後,政院會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解決之道。

北市府:是跨部會共識

台北市發言人張其強昨表示,市府取得世大運主辦權,就向中央提報含場館、選手村的建設及使用相關規劃,選在林口國宅用地,即今林口運動公園興建選手村,是副總統吳敦義當行政院長時,經院方、跨部會及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討論的共識,陳冲接任閣揆,開會維持原案,「市府迄今沒有接到院方調整用地的通知」。

張其強說,葉世文點出法源適用疑慮,市府會跟內政部、營建署、體委會、新北市等溝通協調,找出對策,至於林口區民希望保留運動公園等意見,市府表達尊重,可能採加高興建樓層的方式處理。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劉秀玲表示,規劃做為世大運選手村的林口基地,是營建署管理的土地,由營建署負責施工建造,市府只是協助硬體的規劃設計,待舉辦世大運時,市府會向營建署借用一個月充當選手村,使用後歸還營建署。

林芥佑說,爭取到主辦世大運,並在林口蓋選手村,是雙北市共同的驕傲,台北市、新北市與中央多次開會協商,提出的規劃兼顧活動需要、市民期望及中央與地方的分工,都是希望把活動辦好,既然營建署有不同的看法,樂意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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