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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選手村蓋國宅 營建署:要300億不可能

自由時報/ 2012.05.29 00:00
署長:目前無興建國宅需求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黃維助/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承辦二○一七年世界大學運動會,預定在林口運動公園興建選手村,賽事結束後再以合宜住宅轉賣民間;不過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林口運動公園是面積超過五百坪的國有土地,依法不得標售,若要蓋選手村,唯一的方法是政府編預算蓋國宅,初步概算經費約需三百億元,「這是非常大的數字」,內政部不可能編得出來。

葉世文說,台北市希望以BOT方式在林口蓋國宅,但不管是今年即將落日的國宅條例,還是年底將生效的住宅法,均無相關規定,目前為止做不到;此外,行政院自八十八年起就停建國宅,若為了選手村蓋國宅,「是有一點突兀」。

葉世文並指出,林口A7合宜住宅是透過土地徵收條例徵收民有地興辦,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則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興辦,與林口運動公園情況不同,不能類比。

內政部長:有違法疑慮

內政部官員指出,世大運選手村選在林口運動公園興建,是在前行政院長吳敦義任內最後一次院會決議,當時內政部就覺得「會有問題」,進一步研議,認為確有違法疑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內政部一○一年度預算凍結項目,立委吳育昇質詢指出,台北市要求營建署在林口國有地蓋選手村,有違法疑慮,內政部長李鴻源點頭表示同意,並說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內政部已向行政院陳述此問題。

葉世文補充,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有土地面積達五百坪以上不得標售,內政部已用正式公函行文給行政院。

葉世文指出,營建署上週五召開跨部門會議協調此事,結論是如果要在林口運動公園蓋選手村,「唯一的路」是政府編預算蓋國宅,初步概算經費約需三百億元,「這是非常大的數字」,內政部不可能編得出來;吳育昇追問,若沒有世大運,營建署是否考慮在林口大片土地興建國宅?葉世文坦言,以目前住宅及當地情況,應無這種需求。

立委問:世大運花700億 合理嗎

吳育昇質疑,世大運預算目前已達四百廿五億元,若再加上選手村就突破七百億元,北市府以七百億元的預算辦理世大運,三百億元用在興建選手村,國家資源這樣分配合理嗎?世大運預計興建籃球、網球、游泳池、田徑中心四大場館,全部都在台北市,選手村卻丟給新北市,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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