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282.公司名稱:永捷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日期:101/05/28(2)存儲專戶行庫名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高雄中正分行(3)代收價款行庫名稱:大眾商業銀行信義分行